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02********80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081民初9971号 |
案号 |
(2020)浙1081执65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温岭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锋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原告江云庆借款405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9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75.00元,减半收取计3687.50元,由被告黄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