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3********72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621民初2799号 |
案号 |
(2020)川1621执6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贵院依法对上述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上述被申请人截止2019年8月29日借款本息152453.65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至贷款结清为止,并支付申请人违约金25000.00元,以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949.00元。 二、请求贵院依法冻结上述被申请人所有账户存款、房产及其他资产并执行,同时要求上述被申请人每月申报财产。 三、请求贵院依法向上述被申请人发出限高消费令,并取消上述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港、澳、台出入通行证。 四、请求贵院依法将上述被申请人纳入全国被执行人名单和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信用惩戒。 五、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执行费用由上述被申请人承担。 六、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延迟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岳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