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林县晨辉洗煤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3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207民初3582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6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柳林县晨辉洗煤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唐山升华选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货款7412026元,并以该货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75%向原告支付2018年6月4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3684元,由被告柳林县晨辉洗煤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青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1256623576822 |
登记机关 |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西省柳林县金家庄乡嘉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