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4********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823民初1295号 |
案号 |
(2020)云0823执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纪明勇、方宇、郭佳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云南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89319.77元并给付借款相应利息(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确定,自2018年3月22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及利息清偿之日止)。被告纪明勇,方宇、郭佳佳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