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049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213民初7308号
案号
(2020)辽0213执16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前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货款 40 万元;余款41.68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偿付;逾期支付的,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立即申请执行,被告另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7.78万元;二、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差旅费5000元;三、案件受理费6870元、保全费4604元,由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19年12月31日向原告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作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6049208959
登记机关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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