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49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213民初7308号 |
案号 |
(2020)辽0213执16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前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货款 40 万元;余款41.68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偿付;逾期支付的,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立即申请执行,被告另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7.78万元;二、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原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差旅费5000元;三、案件受理费6870元、保全费4604元,由被告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19年12月31日向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作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6049208959 |
登记机关 |
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