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杭州昂策工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120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603民初3345号
案号
(2020)浙0603执45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杭州昂策工贸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绍兴市柯桥区高贝纺织品有限公司货款400168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的利息,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邹垂进对被告杭州昂策工贸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两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55元,依法减半收取计3678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7355元(具体金额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邹亚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11206188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鑫园路9号2幢401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