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毛庄绿园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9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尉民初字第1993号 |
案号 |
(2020)豫0204执恢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郑州毛庄绿园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朱彦丽借款27万元及利息(从2015年1月20日起计算,按月息百分之一点六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在支付利息时对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的85.67元予以扣除)。二、第三人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被告陈丽英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朱彦丽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516元、保全费1870元共计8386元由郑州毛庄绿园实业有限公司、河南惠济开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炳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191705294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惠济区毛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