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石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26********5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8民终797号 |
案号 |
(2020)云2801执9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审:维持;一审:一、被告陈石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1351000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即包含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均依合同约定扣除已清偿部分后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陈石林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景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1000元;三、被告西双版纳楚鑫商贸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喜事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7841元,由被告陈石林、西双版纳楚鑫商贸有限公司负担。以上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径付原告,本院不另行清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