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4********5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105民初1818号 |
案号 |
(2020)浙0105执3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拱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江、范金南偿还原告杭州长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本金14332.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垫付款14332.7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4日起按日万分之六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常健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