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永城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赣1126执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弋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西永城劳务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冯旭实欠原告应建国借款50万元,被告江西永城劳务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冯旭自2017年10月起于每月的28日前向原告应建国偿还10万元,直至50万元借款还清;二、如被告江西永城劳务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冯旭未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江西永城劳务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冯旭一次性还清剩余借款,被告江西永城劳务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冯旭还应以剩余未还借款为本金按月利率2%支付借款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弋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1-08 |
发布时间 |
2018-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6688539193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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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清湖乡虎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