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昌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2********57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504民初4653号
案号
(2020)川0504执16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强制被申请人立即归还申请人装修房屋垫付款16万元人民币,并以银行代款利率6%计息收取利息费至还清之日止。2、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立即归给付申请人垫付的诉讼费1506元,并按银行正常贷款计息算至款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0-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