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原平市恒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5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106民初1758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33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原平市恒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借款本金3790186.26元,及截止2017年1月19日的逾期利息704256.55元;二、被告原平市恒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本金3790186.26元自2017年1月20日起至付清为止按照月利率13.8‰计算的罚息;三、被告原平市泰兴煤焦有限公司、原平市金桥纸箱厂、罗恒山、罗淑海、郭晓燕、刘敏、耿茜对被告原平市恒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756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原平市恒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平市泰兴煤焦有限公司、原平市金桥纸箱厂、罗恒山、罗淑海、郭晓燕、刘敏、耿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0-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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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恒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981772545190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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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忻州原平市西镇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