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相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0113********37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113民初1657号 |
案号 |
(2020)云0113执9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贺相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布卡信用社借款本金42500元,并承担自2017年10月24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月利率7.688‰计算)。案件受理费1028元,由被告贺相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10-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