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1********5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902民初7775号
案号
(2020)赣0902执13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限被告谢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联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谢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