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02********37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192民初441号 |
案号 |
(2020)赣0192执恢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聂秋明支付苗木款118900元及利息(利息以1189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4日起至货款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聂秋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