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03********1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38593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114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0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董素萍、叶涛仍欠原告张元灯借款本金人民币110万元,以上款项被告董素萍、叶涛于2019年12月31日前径自支付给原告张元灯;二、若两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两被告应按剩余未还本金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20年1月1日支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且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收到全部款项后,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终结,双方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四、原告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4-30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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