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佳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9005********79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109民初2065号 |
案号 |
(2020)浙0109执65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萧山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杭州万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返还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借款本金8 000 000元。此款于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间于每月21日前返还100 000元,于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间于每月21日前返还150 000元,于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间于每月21日前返还160 000元,于2022年5月21日前返还240 000元,于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间于每月21日前返还250 000元;二、2016年10月21日至2018年12月20日的利息共计1 164 946.33元,杭州万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前支付112 023元,于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间于每月21日前支付150 000元,于2020年1月21日前支付152 923.33元;上述第一、二项款项,若杭州万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则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有权就9 164 946.33元中未履行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杭州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合众节能门窗有限公司、沈忠、何君、何斌、田佳青对上述第一、二项义务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75 954元,减半收取37 977元,由杭州万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合众节能门窗有限公司、沈忠、何君、何斌、田佳青承担。此款已由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预交,其同意杭州万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合众节能门窗有限公司、沈忠、何君、何斌、田佳青于2019年6月21日前直接向其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