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铁岭市企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8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辽1221民初1027号 |
案号 |
(2017)辽1221执2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铁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开原市繁荣金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罚息(其中:利息从2014年10月20日起至2015年10月19日,利率按照月7.5‰计付,罚息从2015年10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利率按照月11.25‰计付,被告开原市繁荣金属有限公司已支付利息38750元应予扣除);二、被告郝景宏、被告铁岭市企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告王春玉、被告张炜、被告辽宁大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告王宏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七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铁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7-03-16 |
发布时间 |
2017-08-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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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秋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200059809218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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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铁岭市开发区专用车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