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2********83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13民初11889号 |
案号 |
(2020)渝0113执5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丁、邓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吴凯借款48万元; 二、被告梁丁、邓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吴凯以48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本案诉讼费用8800元,公告费390元,共计9190元,由原告吴凯负担300元,被告梁丁、邓玲负担8890元(此费原告吴凯已预交,被告梁丁、邓玲负担金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迳付原告吴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