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8********00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蕲民一初字第254号 |
案号 |
(2020)鄂1126执恢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由被告曹军、曹斌共同偿还原告陈艳款235000元,利息按国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08年6月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并互负连带责任。限两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4825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