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柯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81********84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202民初885号 |
案号 |
(2020)鄂0202执1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柯志强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支付赔偿款106502.60元及利息(以106502.60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4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8.90625%计付)。二、被告柯志强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支付保险费6332.88元。三、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1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柯志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