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州永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31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184民初7850号
案号
(2018)豫0184执25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永卫、郑州永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 717 100元及违约金(自2016年8月1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河南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 691元,公告费520元,共计43 211元,由被告张永卫、郑州永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8-09-06
发布时间
2018-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建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4763124861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郑市人民路中段南侧539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