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海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6********1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622民初823号 |
案号 |
(2020)云2622执5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孙海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所欠莫斌亮彩钢瓦材料款11365元及欠款期间利息2727. 60元(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9年3月17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止),合计14092. 60元; 二、孙海方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莫斌亮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服务费3000元; 案件受理费229元,减半收取计114元,由孙海方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