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228********0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01民初5232号
案号
(2020)渝0101执57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101民初5232号:被告吴永龙、宋平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共同归还原告张先华借款35万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时为止。其中借款30万元从2017年5月27日开始起算利息,借款5万元从2017年7月5日开始起算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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