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5********9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08民初41427号
案号
(2020)京0108执115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杨洋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胡小峰借款本金4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4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自2017年7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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