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洪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722********73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沪0120民初23165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6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返还借款123,791.75元; 二、偿付截止2018年3月30日的利息12,859.99元、罚息9,502.94元,及以123,791.75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暂计至2020年8月11日利息为50274元) 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的利息16745.93元) 四、支付案件受理费3,206元,公告费690元,合计3,8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