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常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102********40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106民特11号
案号
(2020)晋0106执19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诉人曹常青需于2020年5月31日前返还告诉人赵彦斌借款本金21000元,具体返还方式:2020年3月31日前返还5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返还5000元,2020年5月31日前返还11000元;二、告诉人赵彦斌放弃关于利息的主张;三、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再无其他纠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赵彦斌与曹常青于2020年1月6日经山西省建筑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姜玉萍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