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艾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581********16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0581民初377号 |
案号 |
(2020)吉0581执6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少辉、艾丹共同欠原告刘泽斌借款本金30万元,于本调解书生效后立即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00元(已减半),保全费2020元,合计4920元,由二被告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后立即返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时间 |
2020-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