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803********51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民终14586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222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8619453】。一审判决: 被告陈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鹏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自2019年9月3日起按年6%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裁定: 本案按上诉人陈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20
发布时间
2020-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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