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803********51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民终14586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222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8619453】。一审判决: 被告陈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鹏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自2019年9月3日起按年6%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裁定: 本案按上诉人陈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