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681********00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681刑初10号 |
案号 |
(2020)川0681执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汉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第二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清。)二、被告人王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4日起至2020年6月3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第二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清。)三、被告人陈婷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16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第二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时间 |
2020-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