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莆田市源森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5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303民初4008号、(2020)闽03民终561号
案号
(2020)闽0303执16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莆田市源森建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莆田市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服务费48750元及该款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费;二、驳回莆田市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8元,减半收取计519元,由莆田市源森建材有限公司负担511元,由莆田市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龚美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0095515903J
登记机关
福建省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新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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