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821********79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8民初40599号 |
案号 |
(2020)京0108执11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苏学春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2 028 286.26元、利息127 822.21元,并支付罚息(截止至二o一九年九月十九日的罚息为112 204.92元,自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苏学春给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律师费12 86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刘斌、王立立对第一、二项规定的苏学春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刘斌、王立立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苏学春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