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02********7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2民终1022号 |
案号 |
(2020)桂1225执5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被告梁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尚欠原告韦大金款项160,389.00元及利息(利息以160,389.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18年4月24日起至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计付),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3506元,由被告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被告梁峰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