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秭归康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7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527民初194号 |
案号 |
(2019)鄂0527执2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秭归康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欠秭归县财政局借款本金6989694.92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二、秭归康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欠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秭归支行的利息及罚息(其中借款本金999741.09元自2016年1月25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按5.655%的年利率计息,借款本金5989953.83元自2016年7月7日起2016年11月20日止按5.655%的年利率计息,借款本金6989694.92元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8.48%的年利率计息),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三、秭归康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秭归县财政局为本案开支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四、郭卓涵、潘少英对上述借款本息及罚息、律师代理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郭卓涵、潘少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秭归康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2-12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卓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27559725168R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秭归县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