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48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024民初2333号 |
案号 |
(2020)浙1024执2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仙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建明分期支付原告张国奇运费43000元,具体如下:于2019年7月17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33000元。若被告潘建明有一期逾期未付,则原告张国奇可就全额申请执行,被告还需支付利息(利息从2019年6月4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至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875元,减半收取437.5元,由被告潘建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