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金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822********43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822民初455号 |
案号 |
(2020)鄂0822执2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沙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董正武诉请要求被告周金星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8401.43元,由被告周金星赔偿28047.23元(含已垫付的8047.23元),剩余部分原告自愿放弃;被告定于协议签订时即时给付15000元,2018年9月30日之前给付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260元减半收取630元,由原告承担300元,被告承担3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沙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