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白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2********1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821民初39号 |
案号 |
(2020)云0821执3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白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郭庭彪退还购车款406800元,并支付违约金4068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的资金占用费10170元,合计457650元。案件受理费由白伟负担8164.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