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2********0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821民初772号
案号
(2020)云0821执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洱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华应偿还原告李迎春借款人民币50000元;二、被告李华负担案件受理费10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5-14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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