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建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48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1024民初2331号
案号
(2020)浙1024执2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仙居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潘建明分期支付原告朱新科运费33500元,具体如下:于2019年7月17日前支付7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26500元。若被告潘建明有一期逾期未付,则原告朱新科可就全额申请执行,被告还需支付利息(利息从2019年6月4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至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638元,减半收取319元,由被告潘建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9-24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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