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揣路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4********28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新2324民初381号
案号
(2020)新2324执1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飞欠原告玛纳斯县瑞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被告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给付本金300000元。二、被告张飞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给付利息72000元。三、若被告不履行上述协议,按照月息1.5%从2016年3月23日起承担逾期利息。四、被告马万刚、揣路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44元,减半收取即3572元,由被告张飞负担,于上述款项一并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时间
2020-10-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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