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柯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22********04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202民初1219号
案号
(2020)鄂0202执11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柯勇共同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9488.03元及截止至2019年6月28日的利息人民币8181.86元,合计人民币57669.89元;具体还款方式如下:1.被告于2019年9月20日前向原告偿还人民币5000元;2.被告从2019年10月起至2020年11月期间应于每月20日前向原告偿还人民币1000元;3.被告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人民币38669.89元;还款顺序为先息后本。二、若被告柯勇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条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于被告违约之次日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借款本息,并支付滞纳金人民币4761.48元以及以被告实际欠付的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的标准,从2019年6月29日起计算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三、原告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276元,减半收取计638元,被告柯勇自愿负担(因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付,被告于2019年8月12日将该费用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9-18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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