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724********3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106民初3599号
案号
(2020)晋0106执22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武雷、张英菊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贷款本金117138.54元,并按照《个人担保贷款合同》约定标准在24%年利率范围内计算支付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贷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相应利息(利息按月利率7.1‰计算,罚息、复利按照在月利率7.1‰的基础上加收50%计算);二、如被告武雷、张英菊不履行上述第一项债务,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有权就被告武雷所有的车牌号为晋mfr300,发动机号为036583的抵押汽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武雷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武雷、张英菊继续清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84元,由被告武雷、张英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07-27
发布时间
2020-10-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