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09********129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2080号、(2019)粤03民终29804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209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5619552】。一、被告王伟琳、陈逸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罗玉新归还借款本金13449414元及利息19019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人民币1344941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从2018年12月12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王武、深圳市海程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对被告王伟琳、陈逸聪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罗玉新的其他诉讼请求。若付款义务人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内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