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连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23********86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823民初5898号 |
案号 |
(2020)豫0823执2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孙连花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案件款123260元及利息(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20年1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被执行人孙连花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12326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20年7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