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连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23********866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823民初5898号
案号
(2020)豫0823执24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孙连花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案件款123260元及利息(利息以1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20年1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被执行人孙连花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12326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自2020年7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16
发布时间
2020-10-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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