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01********16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791民初2626号
案号
(2020)鲁1791执17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截止至2020年9月17日,李国峰与马平欠沈春霞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30000元,上述款项李国峰与马平共分两期向沈春霞进行偿还,分别于2020年10月9日前偿还沈春霞借款利息30000元、于2021年10月24日前偿还沈春霞借款本金110000元,上述款项均由李国峰与马平汇至沈春霞名下中国农业银行卡号为6228481839081520777的账户内。如李国峰与马平未按以上约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沈春霞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剩余未付款项,并以剩余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9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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