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99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穗云法民二初字第00518号 |
案号 |
(2014)穗云法执字第05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广州市创晟纺织棉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偿还借款本金4290411.67元截至2013年2月26日的利息24533.71元,自2013年2月27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被告陈练强、刘翠娟、广州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就上述判决第一项未获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受理费427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广州市创晟纺织棉业有限公司、陈练强、刘翠娟、广州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4-08-11 |
发布时间 |
2014-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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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坤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49933566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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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路111号附楼第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