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梓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581********00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581民初1443号 |
案号 |
(2020)鄂0581执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都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梓钧给付原告李千千6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2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2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2万元,余下部分原告李千千自愿放弃;二、若被告曾梓钧不能按期足额向李千千给付款项,则全部款项视为到期,原告李千千有权对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曾梓钧给付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的未付款项的逾期利息;三、本案受理费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2600元(原告已预交),原告李千千负担1300元,被告曾梓钧负担1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都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