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营口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6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辽0202民初字第01291号 |
案号 |
(2017)辽0202执21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营口市汉诺威钢琴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本金4,444,085.66元人民币;二、被告营口市汉诺威钢琴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截止2016年1月22日的利息40,924.91元,复利57.42元,合计40,982.33元人民币;三、被告营口市汉诺威钢琴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2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给付原告借款利息、复利;上列一至三项中被告营口市汉诺威钢琴有限公司应偿付原告之款项,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若逾期给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被告营口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营口市汉诺威钢琴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之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被告郝锋对被告营口市汉诺威钢琴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之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47,680元(含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营口市汉诺威钢琴有限公司、被告营口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被告郝锋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7-07-12 |
发布时间 |
2018-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馥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800689687227X |
登记机关 |
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