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4********14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3民初2538号 |
案号 |
(2020)桂0203执1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韦娟应偿还原告罗丁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740000元(暂计至2020年3月31日止),合计2740000元,此款于2020年4月25日前付清,从2020年4月1日起的利息,以被告韦娟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5‰,计至被告韦娟还清本金时止。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8720元,减半收取14360元(原告已向本院预交),由被告韦娟承担,此款于2020年4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罗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