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04********14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03民初2538号
案号
(2020)桂0203执17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韦娟应偿还原告罗丁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740000元(暂计至2020年3月31日止),合计2740000元,此款于2020年4月25日前付清,从2020年4月1日起的利息,以被告韦娟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5‰,计至被告韦娟还清本金时止。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8720元,减半收取14360元(原告已向本院预交),由被告韦娟承担,此款于2020年4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罗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12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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