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82********40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01民初19729号
案号
(2020)京0101执66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磊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韦冬医疗费93 672.68元,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352 107.6元,交通费16 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80元,营养费3600元,误工费48 3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 000元,鉴定费1800元;二、驳回原告韦冬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 958元,减半收取计6479元,由原告韦冬负担1479元(已交纳);由被告杨磊负担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9-23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