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2********4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1民初19729号 |
案号 |
(2020)京0101执66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磊于本判决生效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韦冬医疗费93 672.68元,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352 107.6元,交通费16 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80元,营养费3600元,误工费48 3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 000元,鉴定费1800元;二、驳回原告韦冬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 958元,减半收取计6479元,由原告韦冬负担1479元(已交纳);由被告杨磊负担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时间 |
2020-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